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 年 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综合改革项目护坡工程 已由吉林省财政厅 以 吉财综指 [2014]1630 号文件 同意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 筹和省财政奖补资金 , 现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2015 年 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综合改革项目护坡工程
2.2 招标范围: 按合同要求的内容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
2.4 工程建设地点 : 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四组 ;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4 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 5 月 15 日 ,总工期 30 日历天。
2.6 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人民大街 630 号 (永辉大厦 905 室 ) 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 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 630 号 (永辉大厦 905 室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民委员会
地址: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四组
邮编:136200
联系人:刘春龙
电话:137660909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 630 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张 丽
电话:0437-3290319 1364437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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