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筠连县蒿坝烟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烟草公司筠连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市烟草公司筠连分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筠连县蒿坝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筠连县蒿坝烟站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后附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 并在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且隶属于本单位);
设备、资金(财务状况及资金要求:2011年-2013年度经营状况无亏损)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6日至2015 年3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宜宾办事处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⑵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⑶ 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⑷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⑸ 外省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6)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且隶属于本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上全部证件(证明、证书)现场查验原件交复印件盖鲜章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月30日 14:30时,
递交地点为: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1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烟草公司筠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筠连县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4号
邮 编: 644000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赵小姐
电 话 0831-7682343
电 话: 0831-2322186
传 真: 0831-2322186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外西支行
账 号: 8104010400006413
上一篇: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公告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