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青河县2014年农业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由阿地水农字(2014)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河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青河县2014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位于青河县阿尕什敖包乡和塔克什肯镇2个片区。本次规划总面积0.5万亩,采用固定式加压滴灌技术,工程级别为IV等,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水泵3台,过滤器4套,铺设PVC-U管长30.18km,PE管长34.075km滴灌管84.3万m,修建闸阀井43座及43排水井座。计划工期: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10日。标段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95.392677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农业节水灌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5)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0:3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水利网》及《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河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宋进伟。
电话:0906-882293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志宇。
电话:1510906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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