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方:滁州市第二中学
(二)招标内容简介:招标内容:滁州市第二中学餐饮食堂及小卖部服务承租项目食堂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小卖部约150平方米 ;目前在校学生约4500人(含初中部),寄宿生约800人,每天早、中、晚餐都需供应。(以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为准)。
二、承租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1、承租期限为:不足三年,具体在合同中体现,第一年合同委托承租经营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第二、第三年为一整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滁州市第二中学承租合同》(以下简称承租合同)中约定。
2、起拍竞价:滁州市第二中学餐饮食堂及小卖部服务项目起拍竞价:23万元/年。其中食堂3万/年(甲方将学校食堂以叁万元租金承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提供食堂基本操作设备和硬件设施,此项为固定价格3万/年含在起拍价中);小卖部20万元/年起拍。
3、竞价增幅:每次竞价增幅为壹仟元或壹仟元的整数倍。
三、承租费:
每年租金均为中标价(税前)。第一年租金,按中标价/365*合同签订天数收取,以后每年租金按中标价,保持不变(税前),具体每年租金在《承租合同》中约定。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餐饮经营、管理许可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具有税务登记证;
4、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
5、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须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一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至少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业绩一个(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单位指派所属本公司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厨师不少于二名;(开标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8、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9、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10、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滁州市第二中学依据《合同法》起草的《承租合同书》,中标后,如需增加安装水、电表等,由承租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滁州市第二中学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承租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承租合同书》中的条款。
(三)招标方正式通知承租方应签定承租合同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定《承租合同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将上述场所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五、承租费用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
1、承租方需在《承租合同书》签定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全年承包费按签定合同天数×(中标价÷365)的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其余年度承包费一年一付,具体付款日期在《承租合同》中约定。
2、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抵押金10万元整,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在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先交清承包费、垃圾清运费、财务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抵押金,然后签订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须知、承租用途及要求
1、学校只向经营业主提供营业用房(食堂一处、小卖部一处)(只能在此室内经营),取消初中部原有小卖部,全校只设一个小卖部,高中部小卖部由原来食堂餐厅内移至男生公寓一楼,具体位置由投标人实地自行勘察。
2、不提供小卖部经营所需设备,承包期内,经营所需一切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添置,经营期满由承租方自行处置,校方不负任何责任。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均有招租方负责提供(详见附件设备清单)。对食堂、小卖部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负。承包合同期内所有设备、设施、水电的维修、修缮和厨房一般性用具(易耗品)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经营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学校提供的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 5 日内,撤走经营人自备物资,把场所交给校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0元,直至校方强制搬出。
3、实行门前(屋边缘线垂直向前5米)、屋后“三包”,随时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严禁在小卖部内外煮饭、炒菜,不准在室外搭棚、摆摊经营。校方不提供住宿,严禁任何人员在食堂和小卖部内住宿。必须接受本区域招租方委派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并缴纳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150元/月)。
4、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小卖部只准经营副食、文体用品、饮料等小百货(仅限滁城大型超市出售的种类,且价格不高于大型超市价格),不准经营上级明文禁止经营的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严禁出售烟、酒;食堂: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品种为辅。严禁出售凉菜,严禁出售蛋炒饭、青条鱼等,不得私自增加经营项目,只能销售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自己加工的食品,如成品饮料等。食堂面向学校师生,服务师生,不得涉外经营,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规范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渠道,大米要求购买食用当年合格粳米,在当年稻谷未上市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上一年合格粳米;食用油、干调料要求购买滁城大型超市出售的种类。严禁经营“三无”产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卫生防疫、安全、业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条件接受学校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学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6、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小卖部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承租经营期内,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整个经营场所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安全管理必须达到《食品安全法》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及其他责任事故,由经营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责任。
9、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经营者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经营者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总务处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总务处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经营者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经营期间,食堂职工不得少于 13 人(不包括小卖部人员),学校随时抽查,违者处违约金 200元/人·天。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10、营业时间为早上6点到晚上学生寝室熄灯前10分钟,但午睡时间不得营业。
11、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优惠(荤、素菜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毛利率控制在 20%范围内;高中低档菜肴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中低档为主,不低于所有品种的 2/3,必须有2个品种的一元菜肴;饭、粥一律用合格粳米(当年合格粳米,在当年稻谷未上市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上一年合格粳米),每斤米蒸饭成品应在 2.0斤左右,每斤干面的成品馒头应在 2.0斤左右,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由总务处定价),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12、经营期间,水、电、气按滁州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按实际用量按月交给校方或直接到相关企业购买后使用。
13、无条件搞好寒、暑假及节假日学生补课等期间的餐饮保障,因学校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重大活动、寒、暑假及节假日等造成学生放假对经营者带来的经营影响,招租方一律不予补偿或减免租金(请承租方在竞价时考虑此因素)。
14、实行一卡通,由学校统一发售学生IC卡,就餐者实行刷卡制,承包经营者与学校管理部门直接结算。承租方在每年签订合同前上交财务管理费3000元/年。
15、由于办学形式多样化等因素,校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 经营时间等不作任何承诺。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
七、公告期限
2015年6月9日17时后至2015年6月29 日8:30时止。
八、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竞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保底价由招标人密封带到开标现场。底价确定后应当严格保密,在成交确认前不得泄露,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本次招租会定于2015年6月29日8:30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本次竞租不接受预先报名登记。投标签到截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5年6月 29 日8时30分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九、竞价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一)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2.1万元;(交纳下列帐户之一均可)
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银行帐号: 185728909166
收款单位: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琅琊支行
银行帐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41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未按时间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不得参加竞租)
竞租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租保证金必须足额在规定时间期限前从竞租方账户转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缴纳完毕时间,缴纳时必须注明“二中食堂小卖部招租保证金”。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风险抵押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补齐;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招租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滁州市第二中学
地址:滁州市明光路
电话:13955000532
联系人:刘培锋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2、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3号楼303室
电话: 0550-3087633、13485501933、13309604348
联系人:毕建华、王自良
如投标人对招租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6月 18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SDLGS@126.COM(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将在2015年 6月 19 日 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发布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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