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珲春至乌兰浩特公路图们至延吉段、安图至哈尔巴岭段改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珲乌公路图们至延吉、安图至哈尔巴岭段改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6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补贴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补贴70%以上,剩余部分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屋维修工程FJ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标段:FJ01
主要工程内容:小盘岭养护道班办公楼、食堂等公路沿线管理用房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23m2)及配套设备、场区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建安工程费约65万。
计划工期:2015年8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应累计承担过建筑面积2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2日(法定假日与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环路交汇处)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环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珲乌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 系 人:朴学洙
电 话:0433-2705342
传 真:0433-27053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4683821
传 真:0431-846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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