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城区至广西玉林市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二级公路第一标段工程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名称:北流城区至广西玉林市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二级公路第一标段工程
( 2 )、项目编号: BLCG2015479
( 3 )、项目概况:项目按公路二级主干道标准设计 , 第一标段路线位于北流市大风门口附近,接北流市二环北路与清湖路交叉路口。主要沿现有的北流至民乐公路和民乐至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公路改建,向此下穿洛湛铁路,经石塘村、南庆村、民乐镇;在民乐镇,再向西北方向经莲塘村。终于民乐镇莲塘村委附近。路线全长 8.19457 公里。修建里程 6.774714 公里,完全利用原有旧路 1.419856 公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4 )、计划工期为 365 日历天。
(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中至少完成业绩(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在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
1.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 10 公里的二级公路或 5 公里的一级、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 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 10 公里的二级公路或 5 公里的一级、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用评价 等级根据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 [2011]1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 2014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5]21 号)相关规定执行。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 9 : 00 ~ 12 : 00 , 13 : 30 ~ 16 :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单位介绍信;⑤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 B 证;⑥拟投入本工程的安全员的身份证、安全员 C 证;⑦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⑧凡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由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⑨以上资料所涉及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 (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6 月)的缴费 证明(须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自 2011 年 7 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在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费用汇入或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及缴款内容,购买招标文件时持汇款或存款凭证购买。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3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工地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广西交通网(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河南路 0002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 354 号
联系人:张绍全 联系人:何玉平
电话: 0775-6236119 电 话: 0775-266998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分行
开户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
林分公司
账 号: 6249 574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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