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洛阳管理处团雾治理工作新建监控设施施工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豫高管中心资[2015]2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境内。
洛栾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重点高速公路项目。从中长期交通需求预测结果分析看,2032年将达到41547辆/日。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按照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 米。
郑卢高速,为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与洛阳绕城高速、连霍高速、二广高速互联成网,并与多条省道、县道相交。郑卢高速洛阳市境段包括洛阳至洛宁段和洛宁至卢氏段。该路段于2012 年12 月31 日建成通车,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2.2项目实施内容
(1)建设和完善路段团雾监测设施,针对沿线路段团雾情况,建设能见度仪,实时获得路段沿线能见度信息。
(2)建设和完善路段信息发布设施,针对沿线团雾路段分布,强化信息发布设施,在现有设施基础上增设可变情报板和语音喇叭,以便将团雾示警信息及时发布给道路使用者。
(3)建设团雾报警管理平台,建立团雾气候自动检测报警系统,实现团雾检测与自动报警、信息发布联动管理。
(4)强化团雾区交安设施建设,在进入团雾区前设置团雾提醒标志标牌,团雾区内设置太阳能爆闪灯。
2.3本次招标范围洛阳管理处团雾治理工作新建监控设施施工项目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近五年(2010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投标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采用WORD文档,包括单位名称、拟投专业类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至316830249@qq.com邮箱,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分配的账号、密码后登陆“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人报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购买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后(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招标代理人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点击“确认购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将在招标代理人分配账号后由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上。投标人应自行保护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出现账户、密码被盗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其责。
4.2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郑州黄河路支行 ;账号: 7392510182600025798;财务电话:0371-63940338转602;汇款用途应写明: ×××(公司简称) ××(项目名字简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2015年9月28日上午8时00分~10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2楼会议室(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路1号)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2楼会议室(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路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5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最西端新区收费站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3-630822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3层
联 系 人: 刘先生
邮 编: 450003
电 话: 18637132533
传 真: 0371-63940338
电子邮箱: 3168302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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