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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新和县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4 16:16:51.0  点击:192次

  1、招标条件:乌苏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已由自治区水利厅和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15]2号文批准建设,塔地水发[2015]23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实行双业主负责制,由市、乡双重管理、各负其责。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苏市甘家湖牧场,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和古尔图镇。

  2.2建设内容:2015年实施面积20011亩,共分为22个加压滴灌系统,铺设UPVC管153.88公里,PE管253.21公里。管理房22座,闸阀井135座,排水井140座。沉淀池14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三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二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一标段:甘家湖铁架子村8个滴灌系统建设(分别为系统11-17、系统20)。第二标段:吉尔格勒特乡4个滴灌系统建设。发包价:3723925元;第三标段:古尔图镇10个滴灌系统建设(分别为系统14-23)。第四标段:监理标段(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2015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进疆企业必须一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人员须是该单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中已登记的从业人员。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人员需是该单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中已登记的从业人员,并提供近五年至少3项承担过得类似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

  地址:乌苏市新市区文德路林水大厦

  联系人:葛磊

  电话:135199591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河北东路蓝翔花苑3号楼1单元701。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传真:0991-6694903、 1899792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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